2011-03-13

為什麼要買保險?

在講如何選保險業務員之前,我覺得應該先聊一下。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身邊已經有很多人覺得買保險是“正確的觀念”、也有人認為買保險天經地義、但是也有些人覺得買保險是浪費錢,申請保險手續繁複,不確定拿不拿得到錢,付的保費又用不到。這篇文章是針對最後一類人寫的。


我 *不是* 保險業務員,我也曾經討厭保險,覺得不懂保險究竟是做什麼的,每個月還要付出讓自己生活過得更拮据的金錢,還有我完全不熟的人打電話給我,跟我講有賺錢的機會。為了搞懂這一切,我去跟許多保險業務員談過話,我也考過保險業務員的執照,甚至曾經加入過一家保險代理公司(因為可以聽到更多跟保險相關的課程與知識),我在金控輪調的時候,也曾經去過保險部門了解保險的銷售(但不是產品設計,我覺得有點遺憾),我也曾經拿著我自己家人跟自己幫我買的保單合約,一條一條條文地看,到後來有機會發生了一些事故,發現保險真的在我急難的時候能夠給我的幫助,因此才覺得保險是一件好事情-只要用在對的事情上頭的話。


保險到底在買什麼?
買保險需要花錢。你花了錢,自然會想得到一些東西,不論它有形或是無形。你買漂亮的衣服(比較起不漂亮但是具備基本保暖的功能)是為了得到“漂亮”;你買好吃的食物(而不是僅能充飢的食物)是為了“美味”;而保險讓你得到的,是“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金錢上的安全感”。

很長的一串字,請容許我解釋一下。

為什麼保險賣得是金錢上的安全感呢?因為有些保險的給付是你自己享用不到的,例如壽險就是在一個人過世之後,付給他指定的人。但是你可以確定的是,當你發生事故的時候,保險會給你一筆錢,使你自己,或是你周遭的人,不會因為這起不幸的事故,而在本來就已經悲傷的氛圍之下,更陷入經濟的困難。在劍橋大學的研究論文“One Illness Away: Why People Become Poor and How they Escape Poverty”當中指出,這種突如其來的疾病、死亡、或意外,常常是許多人之變得貧窮的主因之一。保險不能抹去你的悲傷,但是可以在這個時候幫助你不致貧窮,而導致更大的悲傷。雖然你自己可能不會用到保險的給付,但是你可以確定保險可以在你需要的時候給你一筆金錢渡過難關。這個,我覺得是你的朋友、家人、甚至你的配偶,有時候都無法提供的。


而上面的“意外事故”指的是,你不一定會拿到你付出的錢。

我可以理解你付出了錢,而保險給你的又是錢(形式上來講),你自然會希望拿到的比付出的多,不然就是虧本生意了,更不用說不一定拿得到。不過請注意,保險通常是這樣說的:“年繳10,000元,在保障期間內一旦發生事故,則可理賠2,000,000元”。拿一萬換兩百萬,保險公司就不用賺錢了!

實際上運作的方式是,保險公司讓每個人拿出10,000塊錢,這樣如果有200個人投保,這樣保險公司就可以拿到200萬。200個投保的人當中,假如其中一個出了事情,那保險公司就把這大家的200萬,拿給出了事情的人。這樣,出事情的人得到了保障,保險公司也不虧錢。當然,你問“假如每人出事呢?”那保險公司就把2,000,000全部收到自己口袋(現在出現的“保本”險種不會讓保險公司拿到全部的保費收入,不過這個是別的話題)。但是假如這200個人當中有兩個以上的人出事,保險公司就得自掏腰包給保戶錢了!換句話說,
被保險人(大家)拿出10,000,買到出事的時候得到2,000,000的“保障
-保險公司收集2,000,000,承擔了在有人出事的時候,給每個出事的人2,000,000的“風險

所以你可以看到,你付出的10,000,是給需要的人的。可以把保險想像成一個慈善機構(雖然他們有在賺錢),平常就接受大家(包括你)的捐款(而不是等地震海嘯來的時候才呼籲大家捐錢),等到這些付錢的“大家”當中有人發生不幸的事情的時候,這個慈善機構就把這些“捐款”拿給這些需要錢的人。而這些需要錢的人,有可能包括你自己。

你會跟慈濟功德會說 “我捐了一萬塊錢,怎麼一毛都拿不到” 嗎?


保險不能買到什麼?

保險不能讓你致富:
雖然目前的保單所給付的金額多半會朝向對受益人有利的原則進行(例如你可能手術需要2萬元,但是保險可能會給付你2萬5,怕有什麼其它的開銷),但是保險是例外性的,在你發生困難的時候才給付的金錢。它不能每個月固定支付你生活的開銷,更不用說讓你拿這筆錢買奢侈的物品如名牌包包或房子。而且,為了領到保險給付,你需要發生不幸的事件。你覺得你總體的幸福,真的能用金錢來衡量嗎?而且,我認為利用本來要給需要的人使用的錢,來完成自己私人財富的累積,是不道德的。姑且不論保險公司利用推銷保單或是投資房地產賺了多少錢,當你製造事故拿到保險金的時候,你就是在人為地製造災難,讓本來可以給需要幫助的人的錢,進了你的荷包。因此,假如你買保險是因為需要錢用,我建議你使用其它更有正面意義的管道。

保險不能幫助已經發生不幸的人:
這個有財務上跟道德上的理由。財務上,保險公司之所以能利用幫助大家收集、保管、跟把錢給需的人就能賺大錢,除了保險公司可以拿這筆保管的費用進行投資之外,主要是因為實際發生不幸的人可以被控制在一定的水準之下。用上面講到的例子,保險公司如果跟200個人每個收1萬,給每個發生事故的人200萬。在保險公司沒有別的收入來源的情況下,保險公司總共就只有200萬。假如今天有兩個人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就需要付出至少400萬,就會虧錢了。所以如果我是這家保險公司的老闆,我一定每天都祈禱世界和平,所有人都幸福美滿,不要有人發生不幸的事故。因此,假如某個人已經發生了事故,那保險公司就絕對需要給付他一筆錢。如果你是保險公司老闆,有人給你1萬塊錢,但是你一定得給他兩百萬,你會做嗎?

另外的道德理由,就是如果一個人已經生病了才來保險,那保險公司勢必需要支付保險金給他。那本來其它的人繳的費用,並不是幫助可能發生的不幸,而是一定要付出去了。雖然大家都很有愛心,但是在商業上,這樣就對一個本來健康幸福,但是發生不幸事件的人繳的保費不公平。年紀比較大的人,或是從事危險職業的人繳的保費比較貴,也是出於這個理由。保險業不希望放棄任何需要保障的人(尤其還有錢賺的時候),但是當你更有可能比別人發生不幸,那就要請你自己負擔比較多的責任,於是保費就比較高了。


結論:買保險,是買保障。是平常拿出一些小的金錢,買到在你遇到不幸的事情的時候,有人付給你你需要的,比較大筆金額的保證。


圖片來源:http://advisers.pixnet.net/blog/archives/201011